学院新闻
关于推选黑龙江省高校学生、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一、评选标准
1.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心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认真研究和探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规律,有大胆创新的精神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努力加强自身修养,刻苦学习、廉洁自律,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2.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把有针对性、富有实效的思想教育与科学、严格的管理工作相结合,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乐于奉献、相对稳定的学生工作干部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工作内容、方法、手段的创新,积极拓宽学生工作的途径和渠道,取得良好的工作经验和优秀成果。
3.三好学生: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应符合校三好学生的各项评选标准,学年平均成绩必须高于85分,不允许有不及格或各种违纪现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4.优秀学生干部:认真进行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的学习,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治鉴别能力,学习成绩优异;应符合校优秀学生干部的各项评选标准,学年平均成绩必须高于85分,不允许有不及格或各种违纪现象;以身作则,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率先垂范,热心为同学服务,肯于吃苦,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和号召力;爱好广泛,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5.先进班集体:积极加强组织建设,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积极上进,有互助友爱、力争上游、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勤奋学习、有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先进班集体创建和寝室文化建设,在历次验收和检查中取得突出成果。
二、评选流程和范围
1.学院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经学工处审核,选出合格的候选个人和集体,参加学校联评,按联评结果排名顺序确定我校的推选名单。
2.“学生先进个人”应从2008、2009两年度的校“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标兵”中推选;
“学生先进集体”应从2008、2009两年度的校“三好班级标兵”中推选;
“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应从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专、兼职学生工作者(标兵)中推选。
三、评选名额
全校省级评优推选名额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27 | 14 | 2 |
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 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
|
5 | 2 |
|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各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必须认真填写相应的登记表,用A4纸打印;
2.申报各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必须上报一份详实的事迹材料和一份100字以内自我简介(格式见附件11);
3.申报省“学生先进集体”的班级和“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均要求准备一份5分钟演讲所需要的电子演示材料PPT,并在3月26日前将PPT电子演示材料交到教育管理办公室;
4.申报各奖项的班级(单位)需上交班级(单位)集体合影一张,申报评选的个人需上交个人生活照片一张(竖版),上交的照片均要求是像素较高的电子数码照片,可作喷绘宣传使用;
5.学院按照初评结果填写《黑龙江省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推荐名单》,连同上述申报材料报送学工处。
6.经院(系)初评产生的省“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候选个人和班级(单位)需要参加全校的联评。日期定于3月29日,要求每个侯选个人和班级(单位)代表按顺序上台综述先进事迹,候选个人限时2分钟,候选班集体限时5分钟,超时扣分;候选班集体可以使用多媒体辅助演示,候选个人不作具体要求。
五、申报截止时间
1.申请材料报送方式:报送初评结果涉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包括集体和个人登记表;
电子版材料:包括集体和个人登记表、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集体和个人简介、集体和个人照片;
2.报送截止时间:3月21日下午15:00点,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3.报送地点:电机楼30024;
4.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413608。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2010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