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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回国启动基金申请条件及申报流程(长期有效)

2008-12-17 14:08 管理员

申请人及申请材料要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者年龄在45岁(含)以下;
  2. 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
  3. 申请者出国留学时间在一年(含)以上;
  4. 申请者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5. 申请者以前未获本基金资助;
  6. 申请者回国后两年以内提出申请;
  7. 申请表所填内容属实,附件齐全。

 

申请流程:

    1. 申请者把姓名、性别、所在院系、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发送到科技处信箱bulinhua@hit.edu.cn
  2. 科技处负责在网上为申请者开通帐号;
  3. 申请者帐号为:申请者身份证号,密码默认为:150001
  4. 申请者通过开通后的帐号、密码在网上一个月内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5. 申请者登陆后请迅速修改密码;
  6. 申请者网上提交完成后下载单位意见并送交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审批;
  7. 审批完成后,将由学校盖章的申请单位意见表,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学一楼回国处323房间)邮编:100083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联系人:卜琳华

联系电话:86414370

E-mail:bulinhua@hit.edu.cn

地址:科学园2H513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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