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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先进班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8-08-28 11:29 管理员
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本学期学生工作安排,现将2007—2008年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于2008年8月28日——10月15日进行。
8月28日——9月4日 | 下发通知,学生网上申请; |
9月4日——9月8日 | 各班级组织联评,各班班长于9月8日下午5:00前将评选结果和先进集体申报材料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
9月9日——9月12日 | 学院组织审核、联评; 候选名单公示、汇总、上报; |
9月13日——9月16日 | 学校对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材料核实; 召开标兵集体和个人的联评及经验交流会; |
9月17日——9月30日 | 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材料进行网上公示; |
10月1日——10月15日 | 印发表彰文件,进行表彰和奖励。 |
二、 评选类别
1.先进班集体分为:三好班级标兵、三好班级、优良学风班。
2.先进个人分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学生个人和班集体参评步骤
由学生个人或班集体提交网上申请。
为了便于各年度数据的留存、统计、分析和查询,尽量减少人为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疏漏,提高信息的准确度和办公效率,各种评奖评优将在网上进行。
1.登陆并修改个人信息:
请登陆http://jygl.hit.edu.cn网站,点击热点链接/在线评优/注册,用户名为学号唯一编号,初始密码为本人的出生年月日(例如:20060518),其中部分博士生的初始密码为123456。一个用户名只能注册一次,为避免他人侵害申报权利,请同学们登陆后及时更改密码。要求填写真实信息,这些信息将直接生成数据库中基本统计信息,信息填写不得有空白处。
2.网上申请:
注册成功后,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按要求和范例填写网上申请表。注册时已经填写过的信息直接生成申请表中的相关内容,不必重复填写。一个用户,只能申请一项评优类别。申报先进班集体由班级负责人填写申请表。
每次登陆时间限制为20分钟,超时自动断开。
申请提交日期截止于9月4日,此后将自动关闭用户评优申请功能,登陆后无权限修改申请表,但是可以查询评审情况。
3.信息管理:
申请表填写提交后,如果发现有误,在学院审核以前,可以修改或删除。用户登陆后,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申请表的评审过程和评审情况,便于及时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沟通。
4.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标兵申请:
1、申请先进集体标兵及先进个人标兵除完成以上网上申请以外,还需到评优网的相关表格中下载《申报先进个人和集体标兵事迹材料模版》,按统一格式撰写,文件保存命名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标兵)XXX(姓名)。
2、要制作参加全院联评的PPT及准备演讲稿,演示时间限制为标兵个人三分钟,集体五分钟,命名方式同上。
3、同时上交一张竖版彩色数码照片(像素要求要高)
4、申报先进班集体标兵的班级必须认真准备参加联评会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先进班集体创建工程阶段性总结报告。
5、申报优良学风班和三好班级的集体需提交事迹材料(不需ppt)进行场外评审。
新建文件夹,命名同上,将申报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彩色数码照片和PPT演示文稿的电子版统一放到文件夹中,上交电气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机楼30024)。
5.补充说明
①2008年秋季学期入学的硕士、博士不在参评范围
②2006—2007年度校优秀团支部标兵和三好标兵班级可以在规定名额基础上增加一个三好学生名额,上一学年班级成绩全系第一的小班可增加一个三好学生名额,如两项兼得只增加一个名额。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表彰评比办法
附件2:事迹材料模板
20080827163328666.rar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8.8.28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表彰评比办法
一、表彰内容
1. 三好班级标兵,三好班级;
2. 优良学风班;
3.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4.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1. 三好班级
(1)有一个团结向上,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威信的班级领导核心;全班学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一年内班级无各类违纪事件发生;
(2)在学风建设中成绩突出,学习气氛浓厚,有良好的学风,是优良学风班级。班级干部学习成绩达到或超过全班平均学习成绩,班级的平均学习成绩居同年级前两名或比往年有大幅度提高;
(3)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班级各寝室文明整洁,秩序良好,在校、院(系)文明寝室检查评比中全班各寝室均被评为文明寝室;
(4)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在社会实践及各类公益劳动中表现突出,经常组织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业余生活丰富,各项工作得到好评;
2. 三好班级标兵在三好班级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是所在院(系)班级中的表率。
3. 优良学风班
(1)本年度内班级无一人受到警告和警告以上处分;
(2)在总结评选期间无各种违纪行为;
(3)全班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其中不及格率每科平均不高于1人次,且第一次补考通过,班级本年度内无退学、试读现象;
全班同学体育达标率不低于90%,体育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4)宿舍文明建设评比无不合格;
(5)班级干部学习成绩平均不低于78分,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不少于5次/学期,团支部进入达标团支部行列。
4.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违纪现象,尊师爱校,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热爱劳动,无违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以上(80分),上学年度平均学分绩排在学年的前30%,研究生平均学习成绩排在学年的前50%,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要根据其论文进展和工作成效来考核;
(3)自觉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集体组织的体育活动,身体健康;
(4)有高度的集体主义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
(5)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的学生应承担各级组织的主要工作,并取得相应成绩。
5.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靠近党组织,有很高的群众威信,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一年平均学习成绩82分以上,或研究生论文工作有突出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热心为同学、集体服务,热心于社会工作与社会活动,无违纪现象及处分纪录,上学年度不及格考试课目累计不超过一科,且第一次补考合格。
被评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校社团活动的组织与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2)在学校文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组织者或演员;
(3)在体育比赛项目中,全国级比赛取得名次,省级比赛前三名,获得省团体项目前三名的组织者或上场队员,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组织者、运动员;
(4)在文明寝室和文明食堂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积极分子,树新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学生;
(5)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优秀组织者或在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6)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成绩显著。
四、评选范围
1. 二年级及以上的研究生、本科生;
附件:事迹材料模板
20080827163328666.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