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的紧急通知
各院、系:
根据我校2003年秋季学期学历的安排,本学期于2003年12月29日开始进入期末复习考试阶段。为了弘扬的我校“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优良办学传统,倡导明礼诚信,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管理,落实《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考试管理实施细则》,特下发此通知。
一、全面动员,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院系要组织开好教师和学生动员大会,认真学习宣讲《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考试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主监考教师进行监考职责及考务教学事故处理的宣传,加强对学生进行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的宣传教育,形成正确的舆论和风气,创建优良的学风与考风。
二、加强督导,强化巡视,违者必究。学校将安排督导专家组深入考场,督查监考人员工作情况,检查学生考风考纪情况。教务处将安排各科室工作人员到考场一线巡视,强化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的检查。对于各院系监考人员自己发现并处理的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事件,学校将不作为考核院系学风建设的内容。但是,由校督导专家组发现的监考人员考务教学事故,或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发现并处理的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事件,将作为院系教学工作状态评价考核院系学风建设的内容。
三、重申纪律,关口提前,防止作弊。学校以最大的诚意提醒广大学生要诚实、守信、自尊、自信、自爱,要正确对待考试,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为再次提醒学生,现将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列举如下。
违纪行为:
1、不带考试证件(00级为学生证,其他年级为学生卡);
2、不服从主、监考教师调动;
3、开考后,仍将书包、复习资料、手机、BP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留在座位者;
4、自带答题或草稿纸张者;
5、未经同意互借文具和计算机器者;
6、考试中东张西望,企图偷看他人试卷者;
7、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书籍、笔记、资料等物品者;
8、考试期间在考场内喧哗,干扰主、监考教师工作者。
作弊行为:
1、找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
2、接听或使用手机、BP机等无线通讯工具查看信息,或使用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有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者;
3、桌面上写有与考试科目有关的字迹,但未向主、监考教师报告者;
4、桌内、座位旁有翻开的或答卷下面垫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讲义、复习资料等物品者;
5、考试中为他人提供或获取他人的答题信息者(不论以何种方式);
6、考试中,或交卷、收卷过程中与他人说话者;
7、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笔记、复习资料、纸条者。
学风建设是我校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考务管理,从管理上堵住个别学生考试违纪的念头和机会,创造一个优良的校园文化氛围。
教务处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者:程彦宇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