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电气学院关于开展第三届“哈尔滨工业大学春晖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配合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充分发挥哈尔滨工业大学自身优势,倡导创新、鼓励创新、支持创新,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杰出校友李长春、张淑荣、王兆国、高秀芝、李继耐、孙锦云捐资发起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春晖创新成果奖励基金”,在该基金下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春晖创新成果奖”。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春晖创新成果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草案)》,现就第三届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名额
奖励对象为在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
特等奖评选不超过2个,每位奖励2万元人民币;一等奖评选6个(本科生和研究生各3名),每位奖励1万元人民币;二等奖评选10个(本科生和研究生各5名),每位奖励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评选20个(本科生和研究生各10名),每位奖励3000元人民币。
二、奖励办法
举行表彰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在学校网站公布获奖名单,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三、时间安排
基层组织申报:3月7日—3月20日
学校组织评审:3月21日—4月1日
名单公示:4月3日—4月9日
颁奖仪式:5月4日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积极向上,诚实守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具体指标
参选的成果,需在2017年3月1日-2018年3月1日获得:
1.获得国际或国家级科技创新大赛奖项,且署名为第一或团队骨干成员;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2.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且署名第一或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
3.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发表在所在一级学科顶级期刊。
4.在全国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且创新创业项目进入孵化阶段。
5.在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有重大建树或理论创新,相当于上述水平的成果。
6.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相当于上述水平的成果。
7.特等奖申报者需在所学领域获得重大创新性科研成果或重大科技发明成果。
五、电气学院申报方式如下:
3月7日-3月12日 宣传申报
电气学院申报学生需在3月12日11: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给本年级辅导员。邮件主题和材料需重命名为:春辉申请-学号-姓名。逾期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本科、研究生申请人,在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需在3月12日11:00前,在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中完成哈尔滨工业大学春晖创新成果奖的申请。(审批流程与此前申报国奖类似,需经过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学工秘书审核——学工负责人审核等)
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
1、哈尔滨工业大学春晖创新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
2、第三届春晖创新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3、电子版佐证材料:包括并不限于获奖证书/专利扫描件、发表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扫描件等,以WORD或PDF格式保存发送。申请者需在佐证材料首页中说明本人满足评选要求的具体指标项目,若获奖时间为2018年或未发放证书、可提交网上公示截图,可附1000字以内相关说明。参选的成果需在2017年3月1日-2018年3月1日获得。
3月12日-3月19日 学院审核申报资格,组织初审排序,并将推荐结果提交学校;
3月21日-4月1日 学校组织评审,名单公示;
5月4日 学校组织颁奖仪式。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