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助学贷款】关于2017—2018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办理通知
为推进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满足我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现将2017—2018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要求:
1.本次需要申请2017—2018年度续发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新发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新发国家助学贷款放款计划,贷款金额最低百位起贷。
2.续发贷款包括14级、15级、16级本科生和16级硕士研究生。2017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不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应按照绿色通道额度执行。
3.根据财教[2014]180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新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执行,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续发贷款分为两种情况:2014年9月1日之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原申请标准执行,每人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2014年9月1日之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续发按照调整后的资助标准执行,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须持有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书;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6.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应为全日制统招学生,且不包括降级、试读、滞留等学生及非全日制统招工程硕士、委培硕士、单考硕士、MPA、MBA等学生。
三.时间安排
通过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进行申报和审核,
1.9月16日—9月18日,学生完成在线申请;
2.9月19日-9月21日,学院审核环节(辅导员老师—学工秘书老师—学生工作负责人)
3.9月22日-9月25日,学工处完成在线审核。
逾期系统将关闭申请通道,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完成申请操作。
请办理助学贷款同学实名加入HITEE助学贷款工作群 465290168
申请时请备注学号 姓名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