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活动

关于评选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工会组织、 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通知

2016-11-25 16:28 管理员
各党委(总支)、基层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总结学校两年来的工会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实现我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百年强校目标做出更大贡献,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模范教职工小家(二级、三级)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1.各基层工会、分工会、工会小组均可参加先进工会组织的评选;各基层工会可参加模范教职工小家(二级)的评选,各分工会、工会小组可参加模范教职工小家(三级)的评选。
2.各级工会干部(含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等,担任工会干部2年以上)均可参加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
3.我校在岗工会会员(成为工会会员2年以上)均可参加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
(二)评选比例
1.拟评选出先进工会组织30个左右,少于300名工会会员的基层工会可申报1个,300名会员(含以上)的基层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可以申报2-3个。
2.优秀工会工作者按基层工会干部(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数量的20%进行申报。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按基层工会会员总数的5%进行申报;学校教职工协会单独申报,少于50名协会会员的可申报1名,50名会员(含以上)的可申报2-3名,入协会2年以上方可申报。

4.拟评选出模范教职工小家(二级、三级)20个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会组织
1.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组织健全,工会干部配备到位且整体素质高;工会工作注重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积极做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促进本单位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基层工会申报先进工会组织需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校党发〔2013〕17号),定期召开本单位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
3.工会组织成员积极进取、创先争优、民主和谐、团结互助;落实学校2015年教职工健康文化建设年和2016年教职工绿色健康年相关要求,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工会组织受到广大教职工拥护。

4.本单位教职工(含非在编教职工)入会率达到100%。工会会员按时缴纳工会会费,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透明。组织无责任事故,成员无违纪行为。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本人为工会会员,按期缴纳会费,带头履行会员义务。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业务能力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3.热爱工会事业,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甘于奉献、任劳任怨,能够深入到教职工中,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4.出色完成各项工会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工会开展的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广大会员的认可和好评。无违纪行为。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本人为工会会员,按期缴纳会费,带头履行会员义务。
2.热心工会工作,为工会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做出积极贡献。
3.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及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活动或比赛并取得好成绩。

4.在工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得到广大教职工好评。


(四)模范教职工小家
1.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并加强对教代会工会和建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教职工小家制度规范,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规划,小家整体氛围健康和谐,有凝聚力,教职工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本单位教职工(含非在编教职工)入会率达到100%。
2.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认真实行各项公开制度。基层工会申报模范教职工小家,需定期召开本单位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
3.不断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会组织机构,教职工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及设施,活动经费有保障;组织本单位开展教职工小家开放日活动,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活动有特色、有创新、有总结和宣传报道,50%以上的教职工经常参加小家活动。

4.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及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意愿和诉求,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2.本次评选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进行申报;学校教职工协会推荐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以协会为单位进行申报。

3.按照要求填写上报材料(附件1、2、3、4、5)各一式两份,申报表内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有事例、有数据,要实事求是,经各基层工会审查并征得所在党委(总支)同意,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12月2日下班前提交学院工会,工会先进组织申报单位需提交电子版集体照1张(jpg格式),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单位需提交电子版集体照1张、小家场地和设施全貌电子版1张(jpg格式)。


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yitinghit@163.com。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评选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选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张洪涛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 放 帅 永 付 强 朱兆军 孙 雪 李仁福
李 雪  杨瑞玮 吴松全 沈 毅 张 宏 张国宏
张淑娣 侯育杰 顾学迈 黄陆军 慕永国
秘 书:张国宏(兼)
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行政楼513室),联系人:田贝达,联系电话:86403657。
本次评选各奖项由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报校党委批准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本次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校工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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