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科研秘书、项目负责人: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填报工作已经开始,按《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逾期不报《资助项目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资助项目计划书》填写通知已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管理学部目前还未发),请各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后尽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网址:http://isis.nsfc.gov.cn))进行填报工作。
2. 登录后请首先下载《批准通知书》,根据《批准通知书》中研究期限、资助金额和修改意见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并根据《批准通知书》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加以修改,特别应注意按照计划书的填报说明和本通知要求填写计划书。若基金委各学科处有其他要求并在通知邮件中加以说明的按其特殊要求处理。注意:如果没有要求修改内容时,只需在报告正文里写明“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拷贝申请书内容的做法不符合要求规范。
3. 经费预算表请按照《批准通知书》的批准资助金额,重新进行细化后认真填写。经费预算需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填报之前请认真阅读管理办法。购置与试制仪器设备在5 万元以上(包括5 万元)时,须在报告正文中逐项说明用途和必要性;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注意:经费预算表的具体科目和经费额度可以在申请书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做略微调整,主要填写比例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项目类型 |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 | 劳务费 | 管理费 |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 | ≤15% | ≤15% | 5% |
杰青、海外及港澳合作 | ≤20% | ≤10% | 5% |
重大、重点项目 | ≤10% | ≤10% | 5% |
4. 8月22日-9月8日16:00点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尽快登陆ISIS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在线提交至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校科工院在9月9日16:00点前审核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基金委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注意关注国家基金委审核结果,并及时进行修改和再提交工作,直到国家基金委审核通过。
5. 9月16日16点前,学校科工院对项目负责人根据科学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计划书电子版进行审核,再次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6. 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开始打印计划书纸质版,要求双面打印,一式2份,负责人签字后请交给本院系科研秘书,由相关院系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报送学校,学校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依托单位公章由学校统一处理。院系统一报送纸质计划书时间:2013年9月24日上午9-11点,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责任自负。
科工院基础与国际合作研究部
(科学园2H栋513室)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