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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硕、博毕业生缴纳派遣服务费的通知
2013-05-21 9:18 管理员
各位2013届博士研究生、硕士毕业生:
硕士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派遣服务费,博士毕业生可自行办理或交至电机楼30024统一办理,其中延期毕业删除的、已经确定录取硕士、博士、博士后、确定公派出国的同学不必缴纳,缴费标准40元/人;缴费地点为行政楼2楼财务处资金科,班级负责人交费后请把派遣费交费登记表(2份)及交费收据复印件(2份)交至电机楼30024(交派遣费登记表见附件1);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往的惯例,到部队就业的学生、2013年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学院提供县及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学生特困证明复印件(需注明就业协议书号)可申请减免派遣费,故以上学生可暂时不交派遣费,如有变化再统一通知收取。
派遣费缴纳截止日期:5月30日
联系人:刘佳
电气学院学工办
2013年5月21日